日前,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印發了《東莞市高校畢業生優秀創業項目資助申報評審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鼓勵扶持我市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大力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根據《辦法》,東莞市高校畢業生優秀創業項目最高可獲10萬元資助。
畢業3年仍可申請
《辦法》規定,東莞市高校畢業生優秀創業項目資助標準分為3萬元、6萬元和10萬元3個檔次,全市每年組織評選一次,并給予優秀創業項目相應的一次性資助。無論是在校大學生,還是畢業3年內的畢業生,都可以提出申請。若是團隊形式創業,則創業團隊核心成員須是東莞戶籍畢業生。
除了戶籍限定外,《辦法》還規定,申請人也須在東莞行政區域內創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個體戶也可提出申請。換句話說,若莞籍大學生在東莞以外的地方創業,無論項目多么優秀,都暫時不能享受此項資助。
自主創新項目優先
什么是優秀創業項目?《辦法》對此作出明確規定:項目符合國家和廣東省產業導向,具有較好的開發價值,發展前景良好;吸納就業人數較多、創業帶動就業的社會效益良好;在東莞市內辦理注冊登記、稅務登記等手續,依法與聘用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當然,還得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較強團隊管理能力和較為健全的財務及內部管理制度。
為方便創業者申報,《辦法》還列明了八項評審要素:經營業務、創新能力、市場前景、發展戰略、組織管理、財務狀況、風險承受力、帶動就業等情況。申請人對照申報項目填寫后,評審委員會還會舉行現場答辯和實地考察,以此確定擬資助優秀創業項目名單和資助金額。若創業項目有一定的技術含量、技術優勢及市場價值,創新性較強,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則可以優先考慮。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在每年9月30日前向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