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東莞市轄區海域內查獲以下案件,案件涉及的海砂暫無合法來源證明,也未能找到相關貨主,現公告如下:
一、2020年06月27日,東莞海警局在東莞虎門港碼頭查獲一艘船牌號為“金源星9”的散貨船,船上裝載有海砂一批。
案發至今,上述當事人均未到我局接受調查,現請上述涉案物品的權利人或權利相關人在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到我局認領并接受調查、主張權利、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公告期滿無人認領,我局將按照無主財物處理,登記后上繳國庫。聯系人:李警官,電話0769-85221110。
東莞海警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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