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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清溪鎮委組織辦《關于結合“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主題開展黨日活動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結合分局支部實際,4月15日,清溪醫保分局黨支部召開《國家安全法》學習會議。分局支部全體黨員參加會議。組織委員林永明同志領學了《國家安全法》全文。
黨支部書記梁茂金同志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是機關、團體和組織及全體公民履行憲法義務、維護國家安全的行為準則;任何公民和組織對國家安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超越職權,濫用職權和其他違法行為,都有權向上級國家安全機關或者有關部門檢舉、控告;這些規定對規范公民和組織的行為,增強公民和組織的國家安全意識,自覺維護國家安全,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作斗爭,支持、協助國家安全機關做好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了行為準則。緊接著,支部全體黨員一起觀看了“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短片”,時長20多分鐘,更加加深了對《國家安全法》的認識。
通過《國家安全法》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進一步增強了全體黨員干部職工國家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大家表示將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積極支持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履行職責,有效地防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為國家安全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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